第三十六条

有效

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绿地、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悬挂、散发或者张贴宣传品以及设置充气模型。

需要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充气模型的,应当向城市市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布设,期满后应当立即清除。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