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依附城市建筑物设置排放油烟管道,一般应当避开建筑物正面或者主干道一侧,保证其色彩与建筑主体色彩一致,并保持其外观整洁。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