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有效城市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城市管理事项和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进行考核奖惩。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