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二十四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