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公园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但经批准收费的公园除外。

收费公园管理服务机构(单位)应当在售票处和出入口告示游园内容、具体价格。

收费公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教师和学生等游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