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不得纵容、包庇计量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