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有权使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进行现场勘验调查;有权查阅、复制与被监督的计量行为相关的支票、账册、合同、凭证、文件、业务函电等资料。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