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计量监督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计量监督执法人员有权使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进行现场勘验调查;有权查阅、复制与被监督的计量行为相关的支票、账册、合同、凭证、文件、业务函电等资料。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