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东水济辽工程,是指从本省水资源较丰沛的东部地区引水,通过干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与沿线大型水库既有水源连通联调,向水资源较少的受水地区输水、蓄水、配水的公益性水资源调配和保障工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