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东水济辽工程保护和供用水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供水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