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给予处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