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四章 学生第二十七条有效县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在肃南长期居住的汉族学生予以适当照顾。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