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政执法人员违纪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政执法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