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行政执法行为第二十条有效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依据和事项,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