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市政排水、防洪设施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确需在市政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临时进行施工作业的,须到设施管理单位办理手续,并按排水、防洪设施保护的要求进行。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