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在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应当按照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专项规划,依照法律法规审批。地方法规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