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生产、使用、存储、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定期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防范环境风险。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