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在核心保护范围内和历史建筑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