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三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本市实际出发的原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