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决定、决议草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两次以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