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