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开展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并对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进行考核。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