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倡导和鼓励公民采取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节约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

倡导和鼓励公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