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第七章 村容村貌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户外广告设施、招牌、标牌的设置以及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户外广告、招牌、标牌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完整美观、安全牢固;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或者拆除;残缺破损的,及时修复。地方法规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