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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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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第七章 村容村貌管理

第四十条

有效

村(居)民委员会、应定期组织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消灭病媒生物孳生条件。

畜禽养殖设施应当整洁、卫生,并与生活区分设。

地方法规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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