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农村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地方法规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