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考核第三十六条有效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逐级监督考核,纳入绩效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员由聘任单位进行考核和绩效管理。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