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依照本条例,行使审议地方性法规案的职权。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