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条已修改生物质工业炉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造,并配备高效除尘等设施。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