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章 侦查/第十一节 侦查终结第二百五十四条有效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二百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