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章 强制措施/第六节 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强制措施第一百四十四条有效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一百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