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效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决定,交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