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