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中心城区,是指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公布。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