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和管理/第二节 城市桥涵第三十一条有效机动车、船舶通过桥涵设施应当遵守限重、限高、限宽规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