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意识。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