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经营者应当负责维护体育经营场所的秩序,制止不文明的行为。消费者应当爱护体育经营场所及体育设施、设备、器材,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禁止利用体育经营活动从事邪教、赌博、色情等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