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体育经营活动收费应当明码标价,注明收费项目和标准。属于政府定价和指导价项目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