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经营者索取财物、摊派费用和要求无偿使用其经营场所、设施或者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