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