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古树名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