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