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