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名老中医经验方目录,并加以应用、推广。医疗机构申请配制经验方目录内中药制剂的,实行优先审评审批,属于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依法实行备案管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