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支持中药材专业市场以及国际中药材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与完善中药材现代商贸相关的仓储物流、检验检测、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配套服务。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