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统筹解决技工培养中的办学条件、办学资金等问题,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