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开发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统筹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农村专业人才、返乡创业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培养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