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景点和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