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七条有效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