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十三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遵守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指引,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避免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生态系统危害。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