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商务等主管部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联合执法。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